有時候當我獨自一人時,我好像可以感覺到神就在我身旁,
就像是仰慕的人在身邊,不自覺連呼吸都謹慎了起來。
而祂又比任何人都來得值得我們仰慕,祂甚至可以看透我心裡所想的一切,在認知上,我一直都知道,
但做壞事的時候,我還是會像個神志不清的人昏了頭,祂的存在也無法遏止我做下去。
所以我不認識神,我只是很膚淺地知道神。
這一章就是在提醒我們除了知道神,更要真正經歷神吧?
只是我在想,按照作者的判斷方式,這世上有多少人認識神?
神和地上的要求方向一致時,就已經要費很大的勁做對的事;
“一個人究竟要怎麼枉顧在世上付出的代價,把神放在人生的首位“
因為我很弱,這煩惱對我來說實在是太油膩了。
不過對大家來說或許剛剛好?
老實說,我有一點好奇,一個人要怎麼活在這世上卻不在意這世上的事?
或許我們可以努力只在乎神怎麼看我,因為只有祂會永遠記得;
但學生眼中的成績、大人眼中的錢呢?
要怎麼樣才能全然不在乎這些關係著我們能不能活下去的事物,單單享受從神而來的平安和滿足?
即便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我們要堅持做神眼中對的事,但對其他人,我們不能坐視別人違背神?
“為神大發熱心,迫切禱告“是意味著,要我們把自己和神圈在一起,只要別人犯著神就是犯著我,然後我就要試圖改變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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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真